(二)保羅說明自己血統純正,並且闡明自己為傳福音受苦的經歷 11:21-33
●「我說....軟弱的」:與假使徒的這些表現相比,保羅自認一直以來
軟弱多了,以致沒有辦法做出像假使徒這樣的
行為。這也是一種反諷。
●「希伯來人」:指「會講希伯來話或亞蘭語的猶太人」。
●「以色列人」、「亞伯拉罕的後裔」:即在血統上、信仰上、神學意
義上,保羅都是不折不扣的猶
太人。
●「說句狂話」:像失去理性的人一樣說話。
●「勞苦」、「監牢」、「鞭打」、「冒死」:原文都是複數型態。
●「多下監牢」:使徒行傳謹記載了保羅部份的牢獄經歷,根據革利免
壹書五章六節(寫於西元92年),保羅坐過七次牢。
●受鞭打是「過重的」:「意料之外的更多」,也就是次數上的「非常
多」之意。
●「四十減去一下」:這是最重的鞭刑,按照 申 25:1-3 的規定,最
重的鞭刑是40下,不能過數,為了確保不會過數
,所以打39下。鞭刑時用的鞭子是用一條牛犢皮
兩條驢子皮綁在把手上,受刑者脫光上身,雙手
綁在枕木上,前胸打三分之一,後背打三分之二
。
●「被棍打」:羅馬政府的刑罰,只能對「非羅馬公民」施行。保羅是
羅馬公民應該可以免去這種刑罰,不過他還是被打過三
次。 徒 16:22-23
●「被石頭打」:應該是指保羅在路司得的經歷 徒 14:19 。
●「船壞三次」:使徒行傳僅記載一次保羅的船難 徒 27:9-44 ,不過
使徒行傳記載了保羅寫此信前九次坐船航行的經歷,
因此應該是使徒行傳省略其中船難的事蹟。
●「江河的危險」:當時橋樑不多,常常需要涉水過河。遇到暴雨時,
涉水過河就相當危險。
●「外面的事」:可以譯為「外在的事」或「其餘的事」。
●有誰「軟弱」:包括信心上的軟弱(參 林前 8:9 8:12-13 9:22 )
、任何能力不足的情形(如 羅 8:3 )與經濟上、社
會地位上的能力低下 林前 12:20-26 。
●「我不軟弱呢」:這是表達保羅對軟弱者的境況感同身受。
●「焦急」:原意是「燃燒」,引申為「心急如焚」或「怒火中燒」的
意思。
● 11:32-33 的事蹟可以參考 徒 9:1-2 9:20-25 。
●「亞哩達王」:為拿巴提阿拉伯人的王,「亞哩達」是王號,跟埃及
的「法老」一樣。這裡指的是亞哩達王四世(西元前
9年到西元39年),大馬士革城可能一度在他的勢力
範圍之內。
◎保羅由大馬色城逃出來的事情,其實是一個「羞辱」或「軟弱」的事
蹟。他不是勇敢的攻上城牆,反倒是軟弱的逃離城牆。不過這樣的「
軟弱」事蹟也顯出他怎樣為神冒死傳福音。
◎我們可以想像保羅不是故意要討苦吃,但是他的福音工作就讓他吃盡
苦頭。我們今天願意為福音工作受苦嗎? |